关于饮用水水质标准,我国最新的标准是2006年12月29日发布的GB 5749—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GB 5749—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、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、集中式供水单位卫 生要求、二次供水卫生要求、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、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。
GB 5749—2006饮用水水质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,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。
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
项目
限值
化学指标
浑浊度
不超过l度(NTU)①,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(NTU)
pH
6.5~8.5
总硬度(以CaCO3计)
450(mg/L)
铝
0.2(mg/L)
铁
0.3(mg/L)
锰
0.1(mg/L)
铜
1.0(mg/L)
锌
1.0(mg/L)
挥发酚类(以苯酚计)
0.002(mg/L)
阴离子合成洗涤剂
0.3(mg/L)
硫酸盐
250(mg/L)
氯化物
250(mg/L)
溶解性总固体
1000(mg/L)
耗氧量(以O2计)
3(mg/L),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/L②
毒理学指标
砷
0.05(mg/L)
镉
0.005(nlg/L)
铬(六价)
0.05(mg/L)
氰化物
0.05(mg/L)
氟化物
1.0(mg/L)
铅
0.01(mg/L)
汞
0.001(mg/L)
硝酸盐(以N计)
20(mg/L)
硒
0.01(mg/L)
四氯化碳
0.002(mg/L)
氯仿
0.06(mg/L)
细菌学指标
细菌总数
100(CFU/mL)③
总大肠菌群
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
粪大肠菌群
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
游离余氯
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.3mg/L,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.05mg/L(适用于加氯消毒)
放射性指标④
总α放射性
0.5(Bq/L)
总β放射性
1(Bq/L)
注: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。
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。
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。
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,而是参考水平。放射性指标超过表2-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,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,以决定能否饮用。
检测概述:
适用范围:
检测项目及限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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