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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通威 2019年10月通讯刊-质检报告 Time:2019-11-11 11:43:23    浏览数量:5251次   

电池标准更新解读(2)
UN38.3 认证第6版本修订1更新
UN38.3第六版修改1已于2017年发布,这次的修改主要集中在测试范围,解体的定义、样品提供及预处理及对测试报告的要求四部分。以下是对这些变更的简单分析


一、38.3.2.1 范围
增加:电芯或电池和设备是一个完整的部分,预期作为能量且仅安装在设备内运输,当电芯/电池安装在设备内测试时可以根据适用的测试进行。
分析:对于嵌入式电池按967方式运输时,可以使用设备进行UN38.3的测试。但如果有一些测试对于设备不适用时,可以不做。如当电池安装在设备内没有输出端口时,可以不做短路测试。
另外,对于现在已有市场化的无线充电移动电源,虽然移动电源在UN38.3的规定中是电池,不是设备,但无线充电的移动电源没有输出端口,所以小M认为也没有必要做短路测试。
 
二、38.3.2.3定义-解体
修改:电芯或电池的外壳破裂处,固体组件喷出
注意:在电芯或组成电芯的测试中,内部组件的喷出是可以接受的。 喷出组件的能量有一定的限制,按以下方法进行测量:
(a) 是否穿过离电芯 25 厘米处的金属丝网筛(直径为 0.25 毫米的软铝丝,网格密度为每 厘米 6 至 7 条铝丝)或
(b) 可以通过与上面 a 项等价的方法测量得出
分析:关于解体的测试方法不仅局限于原来使用铝网罩的方式,检测方也可以给出其它的方式,但并不是那么容易给出同等方式,所以就目前而言,这个定义的修改不会对测试结果的判断产生什么影响。

三、38.3.3 此部分增加和更改的内容

从增加和变更的内容,可以从以下两个表格体现出来。
1、锂原电池测试样品数列表(红色为增加内容)

分析:对于由通过UN38.3的电池组成的锂电池组,如果锂含量大于500g,在电池组有防短路、过充、过放的保护措施时可以不用测试。如果锂含量小于或等于500g,在电池组有防短路、过充、电池间的过放等保护措施时只需要一个样品进行T3、T4、T5的测试。

2、锂二次电池测试样品数列表(红色为增加内容,黄色为更改内容)

分析:
1、将50次循环更改为25次循环;这也就是说整个周期会稍有减少。
2、T6增加循环后的测试样品:5个;
3、由通过UN38.3的测试的电池组成的的电池组,如果Wh数大于6200Wh, 在电池组有防短路、过充、过放的保护措施时可以不用测试。如果锂含量小于或等于6200Wh,在电池组有防短路、过充、电池间的过放等保护措施时只需要两个样品进行T3、T4、T5及T7的测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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